06439
四氯羟铝锆 GLY 配位化合物
ALUMINUM ZIRCONIUM TETRACHLOROHYDREX GLY
134910-86-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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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限用组分(表3)序号29,规定:适用及(或)使用范围:抑汗产品。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总量20%(以无水氯化羟锆铝计);总量5.4%(以锆计)。其他限制和要求:铝原子数与锆原子数之比应在2和10之间;( Al+Zr)的原子数与氯原子数之比应在0.9和2.1之间; 禁用于喷雾产品。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“不得用于受刺激的或受损伤的皮肤”。
尚未收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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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(2021年版)》
提示: 权威机构数据正在收集整理中,将在风险评估报告系统中开放使用,敬请期待。风险评估报告系统即将上线!